2023-07-01 18:42:50 来源 : 互联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感冒了大多数都会选择去买感冒药可以好的更快,吃对药可以好的更快,不过有一些商家会因为某些利益而售卖假冒伪劣药品,不能治病的同时还可能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那么生产假药劣药怎么处罚?如何鉴别假药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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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资料图)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1.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3.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4.变质的;
5.被污染的;
6.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7.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8.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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