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2 17:12:36 来源 : 西海都市报
(资料图)
8月21日,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获悉,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已开始,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目前,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44号)精神,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348元/年(8029元/月),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0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17元/月。
2023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至300%之间设置25个缴费基数档位。
缴费人可根据省社保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青社服局函〔2023〕115号)公布的《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明细表》自主选择缴费档位,缴费档位每年只能选择一次。缴费档位一旦选择并实缴,当年将无法变更,请您谨慎选择。2023年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采取自主选档缴费方式,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缴费成功5个至7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青海人社通”手机App查询个人权益记录。(作者:马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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