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 06:50:09 来源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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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持续督导中未勤勉尽责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东北证券存在违法事实,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公司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公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傅坦、郑克国、张旭东。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566.04万元罚款;二、对于国庆、葛建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三、对郑克国、张旭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四、对傅坦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东北证券表示,公司将持续遵循稳健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业务内控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业务,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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