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3 18:06:20 来源 : 法务网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为: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期限为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找法网提醒您,虚开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别人没有购销货物,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有购销货物;或者为别人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为自己,让别人为自己,介绍别人开具的数量或者金额不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但让别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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